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荡剑九霄 > 第三卷:游龙篇144.自由者之地
  “提亚德大人说的对。”白银战士回答。
  
  “他现在是我的军队司令。”毕尔大人补充道,“老德拉克死后他便继承了这份职权,如果我们想要解开围绕北镇的迷雾,那这个会议就不能没有他。现在,如果各位没有异议,就让咱们开始罢。”
  
  自由者之都
  
  在毕尔老爷的万千藏书中,有一本出自大学士派迪尔·卡罗之手的巨著,名曰《红山之后的野人》。此书宽大笨重,厚达千页,乃是大学士尽毕生才学所作。一说起那西方谷地的野人,人们便会不自主地想到呼啸的烈马、刺耳的嚎叫、令人胆寒的弯刀以及所到之处必被洗劫一空的传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大学士在其著作中为世人展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弃誓者国度并非所有弃誓者都骁勇善战。他们也有妇孺小儿,亦会生老病死。在红山之后的谷地,有至少三分之二的人是不用配备武器的。据大学士保守估计,弃誓者至少应有一万人之众,但其中真正有能力随巴修尔·雷德出征的实则不足四千。不能作战的成员均有一个“下等人”的绰号,而取这个绰号的人正是巴修尔·雷德本人。“既然不能保家卫国——”巴修尔曾如是评价,“那就让他们躲在武士之后,为我们养肥牛羊,收获庄稼,修建温暖的堡垒吧!”这部分人均聚集于自由者之都和四周的村落,大都是待哺孩童、羸弱妇孺、忙碌不休的工匠以及遍地农夫牧民。
  
  而作为一个男人,格斯林?艾米洛正是他们口中的“下等人”。
  
  “我只是个农夫,手中只拿得锄头,素与刀剑长矛无缘。”在被强行应征入伍时,格斯林如是说。当时他正在酒馆喝得烂醉,结果自然是遭到卫兵的一顿胖揍。据说他还被拉去见了巴修尔?雷德爵士,只是这“无上荣耀之事”格斯林自己却始终没什印象。结果连巴修尔爵士也认为此人无可救药,无奈之下只好将他流放于红谷之外。人们本以为这懦夫一定会被山中猛兽啃个干净,却不想几日之后他便在自己的草棚呼呼大睡。自那时起卫兵们便不再寻格斯林的麻烦,他白日或下田或偷盗,晚上便跑到酒馆讨些酒水大醉一番。就在大伙儿都以为这愣头青的风趣轶事即将被画上句号时,这懒虫却不知从哪搞来个私生子。那小儿乃是个金发灰眼的消瘦男孩,已经到了十三四岁的年纪。人们只知道格斯林平素管他叫金发奥拉夫,这名字倒也着实有趣,在古巨人语中,“奥拉夫”乃是“闪亮金子”的意思。格斯林从不对外人公开这孩子的来历,只说他是孩子**亲骨肉。乡邻居自然不会相信这懒汉的妄语,他们私底下都说这孩子乃是格斯林从某个风流女子那骗来的免费苦力。且不管这孩子是否为格斯林亲生,他照顾起自己的“生父”来却一点都不马虎。那农夫本就懒若圈中肥猪,这下有了“儿子”更是变本加厉。他将所有事都交于奥拉夫打理
  
  ,而那男孩却像个被下了迷药的傻瓜般任劳任怨,毫无半点怨恨之意。
  
  如今正值深秋,而田间地头又有那金发小子打理,格斯林自然整日无事可做。今日下午,他在路过集市时偷得一双鼠皮手套,那手套委实温暖,且柔软无比,此刻格斯林正寻思著是将其卖掉还是留着自己用。他走在村的街道上,一旁有个摊主正随口叫卖自己的货物。那摊位上摆着草鞋、棉袄和几床棉被,几乎都是些过冬需要添置的物件。然而格斯林心明白,即使是些廉价的生活必需品,他这个穷光蛋照样买不起。他浑身脏乱,衣不蔽体,深秋寒风宛若道道白刃般使他肤痛难忍。他盯了棉袄良久,却不免长叹一声、转身离去,就连区区摊主也敢对他恶语相加。“待我有了钱——”他一边避开脚下的积水,一边暗自咒骂,“我定会雇人烧了你的摊位!”这时他已离开小摊很远,眼下正行走于某条田间小道。如今正是秋收季节,几名妇女正在田间忙碌。她们穿梭于林立玉米杆之间,一手挎著竹篓,另一手则娴熟的将玉米棒子收入竹筐。“那娘们儿真不赖!”格斯林盯着某位妇女的臀部看了半天,口水都滴在了鞋尖上,“假如此地没有旁人,我定会叫她尝尝被强暴的滋味。”但他又何尝不知这想法有多危险?这红谷地虽说荒蛮,却也容不下强抢民女的败类。他还记得那段被流放的日子,那记忆宛若无边阴影般笼罩着他,时刻提醒他切莫做出出格之事。于是格斯林抹掉了这个念头,继续沿路向前。接着他想到了自己的儿子,并不由轻声唤了声“金子男孩”。他此刻大概也如那妙曼妇女一样在田间劳作吧?格斯林心想,他真是个好儿子!等奥拉夫收获回家,他便能将粮食卖了换钱。钱是万能的,他总这想。钱就是一切食物、房屋、美酒、女色……“金子才是万事万物的真理!”他呢喃一声,随后加快了脚步。
  
  前方又是一座村庄。小丘之上,格斯林望见几幢木屋掩映林木之间。深秋已至,树叶凋零,那大树也只剩下一株株地狱鬼爪般的黑影。他沿着小径继续往前,枯枝落叶在他脚下应声断裂。农夫经过一栋房屋,浓白炊烟正从屋顶冒出来。他认得此处,乃是一间酒馆,而且它的地窖还藏着一群新来的“金蝴蝶”呢!农夫想到这便心痒难耐,他停下来,望着被秋风吹得吱吱作响的酒馆招牌,失落之感油然而生。这时太阳也落山了,世界瞬间变得黑暗而冰冷。他立于门外,在寒风中伸手摸摸钱袋,却发现那早已空空如也。“真该死!”他暗地咒骂,“若是昨晚赢了就好了。”他回想起昨日的赌局。那钱可是他用奥拉夫猎来的子换的。他们玩的丢骰子,谁丢的大谁便能赢。“本来我能赢的!都怪鲁克那混球!”他回忆著,脑子依旧能把鲁克作弊的细节复制出来。但他只能无奈叹息,“那家伙那样强壮。”他摇摇头,“如果我也能长那一身肥肉就好了……
  
  ”。这时一位俏丽佳人从窗口露出头来,那妇人生得一双如狐媚眼,肤白如雪,褐色长发飘然披于双肩。此人正是莫利亚·霍斯小姐,此处的楼凤,同时也是格斯林朝思暮想的姑娘。她大概是恰巧经过窗口,本想欣赏那西边的日落,不想却望见了这肮脏落魄的臭乞丐。接着便有打手忿然而至,农夫见势不对拔腿便跑,走时嘴还不断呢喃著“我一定要操了你”之类的鬼话。
  
  不知过了多久,总之格斯林停下时天已黑透。他一路逃窜,穿过村庄旁的水杉林,又跨过了红鸾河的一条支流,之后更是因夜色渐浓而迷了方向。他本以为那两名打手只会吓吓他,却不想那二人就如中了迷咒般穷追不舍。这一来更让格斯林坚定了要施以报复的决心,“莫利亚,你这个小贱货!”他边跑边唾骂,“待老爷我赚够了钱,一定让你含着我的根子唱歌给我听!”最终他总算在自由者之都甩掉了他们,待他缓过神来,却发现自己已经离家十多了。
  
  “累死老爷我了。”眼见那二人消失在夜色之中,他终于敢从牛棚之下探出头来。他大口喘著粗气,喉咙满是鲜血的味道。“再跑我就要吐血啦!”他恶狠狠的敲打栅栏,却不想手指竟被弹得生疼。接着他听得一声咕噜响动,这才意识到自己早已饥肠辘辘。他从牛圈之后晃出来,抬手驱赶了嗡嗡叫的苍蝇,随即踏上大道,打算到城中找些吃的。
  
  自由者之都乃是弃誓者国度的核心所在。它地处红山以西,北有雪峰群山横亘,西有赛伯隆古迹阻隔,南边则是漫无边际的厄瓜勒荒原。方圆百之内唯独此地地势低平,河流交错,气候自然最宜人居。现在天已全黑,最先映入格斯林眼帘的自然是远处那一团团明亮篝火。自由者之都又名“无夜城”,因为每当夜幕降临,人们便会燃起篝火对抗黑暗。火焰乃弃誓者之信仰,他们相信火神哈维诺就寄于火中守护众生。在步入深红谷地之初,巴修尔一众曾一度陷入险境。他们缺乏食物和水,而且还不断受到白骨部落的袭扰。那白骨部落乃是红谷地的原住民,个头比一般的人类要高大得多。他们可谓野蛮至极,身披兽皮,手拿巨骨制作的武器,还喜欢用石灰粉在脸上画骷髅状图案。“今日拥有的一切都是火之神的恩赐!”巴修尔·雷德时常这样说,“是他助我击败了白骨氏族。”是啊,格斯林听过那个故事。传言巴修尔爵士曾在乌鸦岭一战中身负重伤,他的三百铁骑也一度锐减至区区七十人。听说火之神就是那时下凡显灵的。巴修尔战后便陷入沉睡,而他则梦见自己化作了火神的使徒。“我手持燃烧双剑,只身杀入白骨营地,那夜火光冲天,连天边的云彩都被烫得发红。”他这样形容那个梦。待巴修尔爵士从睡梦中苏醒,方知白骨营地竟真的被大火烧了个干净。自那时起弃誓者便成了真正的谷地主人,而火焰之神也自然成了万千弃誓者心中的唯一真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