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修真小说 > 我盗墓被直播了 > 第156章清初6弊
  蓝玉案,是指明洪武帝朱元璋诛杀大将蓝玉,继而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历史事件。此为明初四大案之一。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为加强集权借口凉国公蓝玉欲图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名将的重大正文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逾1.5万。
  蓝玉:朱元璋手下头号马仔,太子朱标的铁粉,二人是老朱内定组的cp。
  本来是朱元璋留下辅佐朱标的,可惜朱标早逝。蓝玉豪横,年轻的皇孙朱允炆镇不住。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诛杀了大将军蓝玉,而蓝玉是洪武时期的主要将领之一。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蓝玉率15万大军出塞追击蒙古军队,直到捕鱼儿海(即今贝尔湖),俘获男女七万七千人,大胜而归。此后,他又多次北征蒙古,立下赫赫战功,被晋封为凉国公,位居大将军之职。蓝玉统兵多年,在军中颇有威望;麾下骁将十余员,个个勇猛善战。以一介武夫起家的朱元璋,原本就最忌武人拥兵;而蓝玉却自恃功高势大,骄横不法。在军中,他擅自黜陟将校,进止自专,甚至不听君命。某次北征还师,夜扣喜峰关,关吏没有及时接纳,蓝玉就纵兵毁关强行进入,这一举动显然引起了朱元璋的猜忌。在地方上,蓝玉霸占东昌民田,私蓄奴婢,纵奴作恶乡里。此事后为御史举劾,但蓝玉竟怒逐御史。他还让家人私买云南盐1万余引(每引200斤或400斤),进行走私。又因奏请多未采纳,一直对朱元璋心怀不满。这些做法,终于让朱元璋动了杀心。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蓝玉谋反,朱元璋就将他处斩,并族诛了三族。平时与蓝玉关系莫逆的许多将校,也都被定位“逆党”,遭到了抄家灭族的下场。当时因这个案件而被诛杀者多达1.5万人,军中的骁勇将领差不多都被杀戮殆尽。
  朱元璋还手诏布布告天下,并条例爰书为《逆臣录》。列名《逆臣录》,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蓝玉至少犯了三大罪:
  第一,骄横跋扈,不仅炮轰喜峰关,而且还和元妃有染。
  第二,目无法纪,蓝玉的义子多达几百人,蓝玉的家人不仅侵占民田,滥杀无辜,而且蓝玉还屡放厥词,认为朱元璋给他的封赏太低了。
  第三,意图谋反,锦衣卫指挥蒋瓛找到了蓝玉谋反的证据。
  蓝玉一案,族诛一公、十三侯、二伯,牵连被杀一万五千多人,“元功宿将,相继尽矣。”谋逆之罪一般都是碎剐凌迟处死,念及蓝玉与自己是儿女亲家,朱元璋心一软,宽大处理:碎剐改成剥皮。
  这样,刽子手把蓝大将军全须全尾整张人皮剥下来,算是留了全尸,并把人皮送往他女儿蜀王妃处“留念”。明末农民军攻破蜀王府,在王府祭堂发现了这件“文物”。
  “卧槽,好狠!”
  “这都快赶上满清十大酷刑了”
  “满清十大酷刑是啥?”
  人们不解。
  “满清十大酷刑包括但不限于: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十刑并不一定都是满清所发明,但却是清初所用最为频繁,主要用于清初六弊正文中的屠城和不服从剃发令的汉族人,尤其是对汉及其他南方民族。”
  “十大酷刑”也只是一个名目,其涉及的酷刑数量也不止是十个,大部分是明清时期发明加工而成的。另有电影以此为名。”
  “稍等一下!清初六弊正文?”
  大多数人对此十分陌生。
  曹七七不得不停止解释满清十大酷刑,转而说道:
  “明朝灭亡,满清入主中原后,摄正文王多尔衮颁布圈地令、剃发令、投充法、逃人法、禁关令以及屠城,有的学者称之为清初六大弊[正文](zheng)。”
  1.圈地令:
  紧急圈地有三次。
  满清将被圈土地分给皇室、王公、八旗菅员和旗丁,又称旗地。
  第一次,1644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颁布圈地令,将凡近京各州县无主荒田及明皇亲、驸马、公、侯、伯、太监死于战乱留下的荒田分给诸王、勋臣、兵丁。
  第二次,1645年九月,清廷下第二次圈地令,圈地范围扩大到河间、滦州、遵化。直隶的顺德府、山东济南府、德州、临清、江苏的徐州、山西的潞安府、平阳府、蒲州因驻扎八旗兵,这些地方的百姓土地也被强占。
  第三次,1647年正月第三次圈地,范围在顺天、保定、河间、易州、遵化、永平等42府。这三次圈地运动被强占的土地达16万余顷。
  2.剃发令:
  1644年夏,多尔衮颁布剃发令。所谓剃发,是指男子必须依满洲习俗剃发:前部头发剃尽,顶发四周边缘剃去寸许,不遵令者当“逆命之寇”。
  3.投充法:
  1645年春,多尔衮颁布投充法。投充法规定:
  第一、允许八旗菅民招收贫民役使;
  第二、被投充的人是奴仆,主人可以买卖他们。
  4.逃人法:
  清兵入关后,八旗菅兵将所俘虏和投充者当奴仆。由于忍受不了虐待,大批奴隶逃亡。1645年春,多尔衮颁布逃人法,下令:
  第一、对逃跑的奴仆严厉惩罚,将逃人鞭一百之后归还原主;
  第二、凡窝藏逃跑奴仆的人,本人处死,财产没收;
  第三、还要罪及邻居和地方菅员。
  5.禁关令:
  清兵入关后,多尔衮就在1644年下令严令禁止内地人进入满洲“龙兴之地”垦殖。这就是禁关令。
  清初满洲人倾族入关后东北人口更加稀少,满清统治者视东北为“祖宗肇迹兴王之所”,借口保护“参山珠河之利”,长期对东北实行封禁正文策。后因鹅国不断侵占东北土地而解除封禁移民实边。
  “柳条边”:为了严格执行“禁关令”,从顺治年间开始,清朝正文府不惜代价于满洲境内分段修筑了一千多公里名为“柳条边”的篱笆墙——满洲长城,也称柳条边墙、柳墙、柳城、条子边,至康熙中期完成。从山海关经开原、新宾至凤城南的柳条边为“老边”;自开原东北至至今吉林市北的为“新边”。边墙以东的满洲严禁越界垦殖,边墙以西则作为满清的同盟者蒙古贵族的驻牧地。
  6.屠城:
  在清朝军队对于中原地区的征服过程中,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百姓如不顺从清王朝,敢于抵抗的,破城之后,大杀百姓。
  有名的有“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此外还有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常熟之屠、苏州之屠、海宁之屠、广州之屠、赣州之屠、湘潭之屠、大同之屠、四川之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