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科幻小说 > 当配音演员穿到年代文 > 第136章 小情趣
  重锋看着李潇潇,感到喉咙有点发紧,喉结轻轻上下滑动了一下。
  他不着痕迹地挪开了视线,落到了她手上那碟颜色鲜亮的酱猪蹄上:“很香。”
  这是李潇潇第一次在他屋里做饭,炉灶跟二十一世纪的没法比,她还特地试了好一会儿,顺手后才正式开灶。
  她想着第一次不求完美,但起码不能太差,结果却出乎意料地做得比任何一次都好。
  团长都还没吃呢,就已经开始夸她了!
  李潇潇很是高兴,听着重锋的声音有点沙哑,又一脸关心地问:“今天维护秩序是不是挺辛苦的,我看今天守栏杆的战士都扯着嗓子喊,也没个大喇叭。”
  其实人的身体本来就是一个音箱,胸、颈、咽、头之间都能发音共鸣,如果掌握了发声方法,就不用一直扯着喉咙消耗声带,发出来的声音也能十分洪亮。
  今天百万军民一起庆祝游行,维护秩序是一个大工程,李潇潇想想重锋喊话的那个情景,就已经很心疼他的嗓子了。
  重锋咳了一声,点点头:“大喇叭不够,回头我跟军需处那边说一下,是该多准备一下,免得像今天这样不够用。”
  李潇潇把菜放到桌面上,凑到他跟前,把手别在身后,仰着头看他,眼里都是笑意:“我下回教你共鸣腔,就算没大喇叭也不费嗓子。”
  窗外的风吹了进来,几根发丝俏皮地飘到她脸上,扫过她的鼻子,让她微微有点发痒。
  她正要伸手拨开,重锋已经抬起手,轻柔地挑起,别到她耳后:“好,你教我。”
  他的手指滑过她的脸颊,指下的肌肤细腻柔滑,像是有吸引力一样,让他不由自主地用拇指指腹蹭了蹭。
  长期作训让重锋的手指起了薄茧,触感粗糙。
  对于很多人来说,他的双手和枪一样令人恐惧。所有的作训都是为了实战,而他总是在危险中游走,出手时需要一招制敌,甚至是一击毙命。
  他的双手接触得最多的是枪械,是那些冰冷坚硬的死物,所以从来不需要温柔。
  在这二十六年里,他只主动触碰过一个人的脸。
  第一次是在他八岁多的时候,而对方那时还不过是个奶娃娃,他小心翼翼地抱着她,用手指戳她的脸颊。
  第二次是去年,对方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可他还只能克制,连触碰时心里都带着点背德感。
  现在,他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一切都理所当然,随他所想。
  重锋还记得前年李潇潇喝醉时,他用毛巾只是轻轻一擦,就把她的脸擦红,所以他现在也不敢太用力,只又轻又慢地滑了滑,像是在抚摸着世上最珍贵的宝藏。
  他的目光温柔而专注,这样近的距离,李潇潇能看得到自己在他眼中的倒影。
  正是因为这样近,她的身影占满了他的瞳仁,所以他的眼里只有她。
  重锋没有掩饰自己的情绪,李潇潇能感到自己的血液在慢慢加速,连四周的空气都灼热了起来。
  “菜、菜要趁热吃……”
  李潇潇磕磕巴巴地说完后,又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声:李潇潇你是傻子吗?这个时候还管什么吃菜!
  重锋一愣,失笑地收回手,还认真地附和一下她:“那我们先吃饭。”
  李潇潇有种想捂脸的冲动,转身跑回厨房,刚想让被撩得超速的心跳缓一下,谁知重锋也跟着进来了,自然而然地把米饭和筷子都拿了起来。
  灶边还剩下一碟青菜,她端了起来,两人刚好分工合作,一次性把饭菜都往桌上备好了,面对面地坐了下来。
  两人各自接受的都是“食不言”的教育,所以吃饭时并没有多说什么。
  尽管重锋没怎么说话,但他用光盘行动来表达出对李潇潇厨艺的肯定,连汤汁都用来拌饭。
  吃完后,李潇潇才托着腮,笑眯眯地问:“味道合适吗?”
  重锋认真地点点头,说:“很好吃。”
  他想了想,又说:“比江叔做的菜的还好吃。”
  江叔就是京市同和居的大厨。
  同和居百年老字号,后来成了国营饭店,一直到后世,是为数不多能在风雨后留存下来的老饭店,在一众网红餐饮店中仍稳居京市老大哥的位置,可想而知出品是什么水平。
  李潇潇这酱猪蹄是属于有手就能做的菜式,自然知道跟江大厨没法比,但重锋夸得真情实感,这让她还是有点飘的。
  她高兴地说:“下回做点别的试试,我还会其他的呢!”
  重锋一边应了声“好”,一边站起来收拾饭碗。
  李潇潇坐在沙发上,两手撑在身侧,看着他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忽然觉得这画面似曾相识。
  前年她还在市文工团,去京市开会期间,进行团建时跟翻译组接触,刚好被重锋看到,他把她带回去后,很是强势地要她给一个说法。
  当时也是跟现在一样,他在厨房里洗碗,而她在想着怎么开口。
  重锋洗完碗出来后,看到的就是她半趴在沙发上,枕在自己双臂上,抬起眼看着他,缓缓地眨了眨眼:“哥哥。”
  少女身形纤细,斜斜倚靠在扶手上,腰身凹出一道流畅又漂亮的线条。
  她的声音又轻又软,像羽毛一样,轻轻地撩过他的心头,又像是从他脊骨上扫过,让他一下子就绷紧了身体。
  这是有事要跟他说了。
  可明知道是这样,重锋却依然觉得很受用。
  明明他不是第一次听她喊哥哥,可他却觉得这和之前的似乎都不一样。
  从前他不会想着让她喊第二遍,可这次他却鬼使神差地走过去,单膝点地,一手撑在另一边的扶手,跟她持平:“你刚才说什么?”
  李潇潇微微撑起身,像说悄悄话一样,往他耳边靠了过去:“重锋哥哥。”
  少女的声音不似平日那样悠扬,像山间流淌的溪水,清澈而纯净,却又带着温润的气息,细细密密地洒在他耳侧,一直钻到他的耳蜗里,温热,微痒,继而发麻。
  重锋一下子握紧了扶手,连呼吸都快了起来。
  李潇潇把下巴抵在他肩上,继续小声地说:“我有事想和你说。”
  重锋抬手托着她的后脑勺,调了一下位置,转过头看着她,声音微哑:“再喊一声,我就答应你。”
  这和李潇潇的预想不一样,脸上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茫然――答应什么她还什么都没说呢!
  重锋本来就觉得自己刚才那话像个哄骗少女的坏男人,现在一看她那无辜的表情,罪恶感更重了,刚想随便找点话糊弄过去,然后就听到她用带着点茫然的声音又喊了一声――
  “重锋哥哥”
  李潇潇刚准备接着说,重锋就说:“好。”
  这跳跃有点大,让李潇潇一下子跟不上:“啊?”
  重锋笑了笑,说:“我答应了。”
  “可我……”李潇潇总算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了,但仍是一头雾水,“可我还什么都没说,你就直接答应了吗?”
  重锋摸了摸她的头,说:“是收到了翻译组的来信,是吗?”
  孙哲绎前年开会时,不惜冒着风险来跟文工团抢人,可见他心里是有多着急。
  现在十年凛冬结束,他肯定会第一时间给潇潇寄信,算起来时间也差不多了。
  前年年底在长城上,是他第一次对她动怒,也吓着了她,以至于当天回到重家的时候,她一直都愁眉苦脸。
  “我说过的……”重锋缓慢而清晰地说,“只要配音演员这行不再容易出事,如果有机会了,而你想加入,我会亲自送你过去。”
  李潇潇原本还准备了很多理由,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想着也许要花很长时间说服重锋。
  她甚至觉得自己有点渣,因为她刚和重锋确认恋爱关系没多久,她就要提出离开光州,去一千四百多公里之外的城市,两人还没热恋就要进入异地恋了。
  可现在重锋跟她说,他会亲自送她过去。
  李潇潇忽然想到一个很恐怖的可能性,一脸焦急,像是有点不敢问,但又不得不问:“那……那你还喜欢我吗?”
  “当然。”重锋有点哭笑不得,随后又敛起笑意,认真地说,“我喜欢你,潇潇,这跟你在哪里没有关系。”
  李潇潇一下子抱住了他的胳膊,使劲蹭了蹭:“呜呜呜团长你怎么那么好!”
  说着,她又马上掰着手指开始算了起来:“其实沪市离光州也不远的,坐火车也就一天,要是坐飞机就更快了,两个小时就能到!”
  就是飞机票有点贵,从光州到沪市的机票是六十八块钱,这相当于普通人两个月的工资了。
  然而,对于重锋来说,钱的用处不是很大,出任务时的花费都能报销,他在军区也不需要花钱,钱放着也是没地方花,如果钱能缩短两人见面的等待时间,重锋会毫不犹豫地花在那上面。
  重锋点点头:“那咱们就坐飞机。”
  不过短短两三分钟,这个让李潇潇紧张了一天的问题,居然就这样三两下解决了。
  尽管让重锋理解并接受只是第一步,最艰难的是让叶老师同意,可有重锋站在同一阵线,李潇潇的心里一下子就踏实了很多。
  “不知道我们还要不要去交流会……”李潇潇说,“也不知道叶老师他们还要开多久的会,怎么都得开完会才好说。”
  重锋却并不觉得这是问题:“我跟郑首长那边说一下,只要他同意了,叶老师也只能放人。”
  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重锋的解决办法很简单,就是直接从上面下令。
  当然,对于光州军区来说,甚至对于全国来说,李潇潇在话剧上做出的贡献无人能及,而现在她要转去从事电影配音,无异于明珠蒙尘,一定会有很多人为她惋惜。
  但凡是不忍心她的才能被埋没的,肯定会劝她继续演话剧的。
  所以,怎么说服郑国兴,也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