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修真小说 > 洪荒之佛门弟子 > 第二章:有逸氏(求收藏、推荐、投资)
  “快快快,小心点,这头野彘被我打伤了后腿,跑不快的。”逸看着要逃走的野彘,连忙大声呼喊道。
  “来了。”一个比逸还要高大的巨人,闷声闷气的说了一句,便举起手中的木矛,对着野彘某个不可描述的地方,狠狠射了过去。
  矛,这是逸“创造”的第一件武器,可以让人族能够更好地对付野兽。
  当然,也有功德落下,但比打石生火的功德要少,更别说和燧人氏三人的功德比了。
  不过逸不嫌弃就是了,毕竟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况且在不违背天道大势的情况下,他能够谋求的功德,本就不多。
  “嗷——”
  一声让人听了都觉得悲伤的惨叫,响彻整个森林。
  逸看着倒在地上,血流不止的野彘,嘴角微不可查的抽了抽。
  虽然是把野彘给留住了,但这攻击的位置,实在是让他有些嫌弃。
  “噢噢噢——”
  倒是所有来围剿野兽的族人们,高兴的围着野彘的尸体,庆祝起来。
  “逸,怎么样?我厉害吧。”射穿野彘的高大汉子壮,拍着胸膛走了过来,想要得到逸的认可。
  所有人都知道,逸是部落中最有智慧的人,能够得到他的认可,是会被其他族人所羡慕的存在。
  之所以会这样,盖因这些年来,逸小心翼翼的捣鼓一些东西出来。
  “厉害!”逸由衷的说道。
  能够在几百米外,射中“靶心”,一击致命,这实力在所有族人中都是顶尖的。
  要知道,尽管现在人族不能修炼,但是第一代人族都是女娲娘娘用大地息壤、三光神水和自身精血,造化而来的。
  其肉身强悍程度,堪比巫族的小巫,像一些普通的野兽,对他们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威胁。
  像燧人氏、有巢氏、缁衣氏三人,肉身强度比起天巫都不逞多让!毕竟这三位可是融合了整整一滴女娲精血的。
  “哈哈哈哈,逸夸我厉害了!等我回去后,苗就不能在我面前炫耀了!”壮听到这两个字,宛若天籁之音,整个人陷入了一种狂喜当中,兴奋的咆哮着。
  众人听到壮的话后,顿时觉得眼前的野彘肉不香了,看向壮的眼神满是羡慕,他们也想得到逸的夸奖。
  逸的耳朵有些承受不住这种咆哮,便稍稍退了两步,大声说道:“好了好了,这里血腥味太重了,说不定会引来那些猛兽,我们还是快点回去吧。”
  众人听到逸的话后,没有半点迟疑,纷纷动起身来,很快就把野彘分尸,各自带着一大块肉返回部落。
  人族的聚居地,依旧是女娲娘娘造化人族的那个山谷。
  不过女娲娘娘的威压已经散去,而从那个时候起,夜晚就有野兽开始偷袭人族了。
  而为了防止野兽晚上偷袭,有巢氏仿造巢穴,用柱子和石头建造了一个个简陋的屋子。
  逸则在这个基础上,用一根根木柱围绕了聚居地,打造成了最为原始的栅栏。
  而这件事情,也得到了一点点功德。
  却说逸回到部落不久,其他带队出去猎杀野兽的族人们,也都安然无恙的回到了部落。
  “逸,你这次收获怎么样?”燧人氏走了过来,有些期待的问道。
  逸微微一愣,随后说道:“我们这次一共猎杀到了两只大野彘,六只野羊,在回来的路上,还采摘了一些可以食用的果子。”
  “怎么了?”逸见燧人氏听了自己的话,稍稍舒缓下来的神情,开口问道。
  “唉。”燧人氏叹了一口气,有些沮丧的说道:“我们这一次打猎,没有见到一只野兽,只能采摘一些野果和野菜,这才不至于让族人们饿肚子。”
  逸听到这话后,沉默了。
  当初他很好奇,为什么整整三年,十二万人族中,没有诞生一个新生人族。
  后面他想明白了,这是因为众人体内有女娲精血的缘故,拥有先天神圣血脉的他们,跟脚不算太好,但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
  所以整整三年,整个人族都没有一个新生儿诞生。
  可是在第四年,好像女娲精血突然消散了一样,毫无征兆的,除了缁衣氏,部落中所有的女人,都陆陆续续的怀孕了!
  而如今是人族诞生于洪荒的第二十年了,最初的十二万族人,不懂节制的疯狂繁衍着,几乎每年都有五六万新生儿诞生。
  而且这些新生儿的体魄,虽然不如他们这些第一代人族,但也十分强悍,所以很少有新生儿会死亡。
  以至于现在人族的数量,已经将近百万之巨,为了让这么庞大的部落活下去,附近山谷的野兽,差不多被他们猎杀完了。
  逸一行人,今天之所以能够收获这么多猎物,除了狩猎的地点离山谷很远外,也是他们今天运气好,遇到了不少野兽。
  其实逸不是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只是想要解决问题,实在是有些难做,所以他一直以来,都在刻意的忽略着这个问题。
  但是今天听到燧人氏的话后,逸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对现在的人族来说,已经十分严重了。
  “逸,你是我们当中最聪明的,你有没有办法?”燧人氏有些期待的问道。
  逸摇摇头,提议道:“大哥,这件事情我短时间也想不出太好的办法,不如我们召集所有族人,一同商量,看看他们能不能想出好的办法?”
  燧人氏、有巢氏、缁衣氏,是女娲娘娘最先造化的三人,而逸虽然是泥点所化,但对人族贡献颇大,成为了他们三人之下的第四人。
  而逸为了拉近四人的关系,让四人变得更加亲近,所以他称呼三人为大哥、二哥、大姐。
  “唉,只能这样做了。”燧人氏也知道自己有些强人所难,得到逸的话后,便去召集族人了。
  其实燧人氏不知道的是,逸并非没有办法,只是他有些不敢说出来。
  不管是训养六畜,还是种植五谷,亦或者从这个山谷中搬出去,寻找更大的生存空间,都能够解决当前的难题。
  只是前两者事关重大,是日后天皇伏羲,地皇神农的功绩,他现在要是做了,不说违背了天道大势,光是导致这两位皇者无法证道,就足够让他吃一壶的了。
  要知道伏羲因为救女娲娘娘,陨落在第二次巫妖大战之中,但残魂不灭,注定是要成为人族天皇的。
  这一点,成就了圣人尊位的女娲娘娘,难道不知道吗?逸觉得她肯定是知道的。
  所以逸不敢!
  他这个挂着名的血脉子嗣,怎么比得过人家亿万年的兄妹之情?更别说伏羲还是因为保护女娲而死的。
  而搬出这个山谷的话,那人族就要面对真正的,残酷的洪荒世界了。
  虽然现在仍在千年之内,受女娲娘娘的庇护,但千年之后呢?到时候不知道会有多少族人死在洪荒大地上,也正是因为想到这一点,所以他对这个办法,心底也是排斥的。
  “唉!”逸叹了一口气,他如今被百万人族尊称为有逸氏,是他们心中最聪明的人,可是谁又知道,他心中的苦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