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其他小说 > 厉少的小心肝 > 第427章她想约会,他想造娃
  这个阴魂不散的狗男人--
  厉御风盯着眼前的电脑屏幕,在心里恨恨的骂道!
  新远集团在官网上公布了周年庆典的一些照片,唐筝和江驰都在其中。
  虽然没有合照,也没有什么亲密举止,但却足可以证明昨晚上,他们共赴一场盛宴!
  既然共赴一场盛宴,就不可能全程无交流。而两者交流的这个度,又让厉御风无比好奇,却又无从知晓--
  未知的东西,才最能折磨人!
  厉御风伸手掐了掐眉心,心想:或许是自己太过于杯弓蛇影了!
  他相信筝筝不是那种朝三暮四,不负责任的男人,但是,他不相信江驰!
  江驰已经不再是曾经的江驰了!
  他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了好几年,在江家公司里实习了这么久,心机手腕儿也在与日俱增,不再是那个好摆布大男孩了。
  上次见到江驰的时候,厉御风便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他对自己,是有恨的!
  而当初,如果没有他的阻挠,江驰是可以和筝筝在一起的。
  那时候,他们年龄相当,一个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一个在家里升级打怪,互相鼓励,齐头并进--
  听起来,就是一个很美的故事。
  如果没有自己横刀夺爱,今天的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厉御风深深吸气,他拿起桌角的电话来,稍微犹豫了下,便重新放回原处。
  之后,他关掉了眼前的网页,打开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开始准备工作。
  江驰的归来,倒没有对唐筝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她照旧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和许许多多的女强人一样,把工作放到首位。努力赚钱的同时,又有爱情的滋润,让她觉得日子无比充沛。
  师父陆念一又回到s市了,她人也重新回到繁星娱乐去上班。
  只不过这一次,她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身边还带着容骁。
  容骁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是身体还需要复健。江驰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将他安排去了自己一个朋友的私人诊所。
  陆念一是江驰出道后的第一个经纪人,对待他严肃中又不乏温情。
  江驰知道她是厉御风的人,但是对厉御风的不满,却并没有半分落到陆念一的身上。相反,他把陆念一当成朋友,能帮忙的地方,会力所能及的帮个忙。
  陆念一偶然和唐筝提起过这件事情,顺便告诉了她和江驰有关的另外一件事:“江驰好像是要准备结婚了!”
  唐筝愣住:“什么?”
  “他家里给他安排的对象,据说是美国耶鲁大学毕业的学霸呢,应该是门当户对,家族联姻的那种!”
  陆念一说完,微微的笑了,对这种操作见怪不怪:“先成家后立业,豪门之间不都这样么。像你和厉总自由恋爱的,那才叫凤毛麟角。”
  在最初的时候,厉爷爷派厉御风到榕城,其实仅仅是想在唐筝最灰暗的岁月里,拉扯她一把,对得起老朋友的嘱托而已。
  据陆念一所知:早在厉御风成年之际,人便已经悄悄上了瑞士各大豪门世家的择婿花名册,并成为热门备选人。
  同时,厉爷爷和厉夫人也悄悄搜罗了不少年纪相仿,家世显赫的年轻女孩子,同样作为厉家女主的候选。
  而唐筝的名字,并不在这其中。
  无论厉爷爷还是厉夫人,都没有远娶的打算。
  唐家虽然在榕城颇有地位,但厉家并没有往亚洲发展业务的打算。即便娶了唐筝,她也无法辅佐厉御风的事业,起不到相辅相成的效果。
  当地的财阀世家,哪怕产业不如唐家,也能更好的帮助厉御风。
  换而言之:对于厉爷爷和厉夫人而言,同等条件下,就连纪雅希,逗比唐筝更适合厉家女主这个位置。
  只不过是因为厉御风自己喜欢,他人又很固执果决,所以没给家长们说三道四的机会罢了。
  唐筝也笑了笑:“是啊,你说得很对!”
  她想起了钟翊!
  那个男人,当年爱着叶青桑,爱得要死要活。
  可是后来,他却依然能和自己母亲安排的女孩子结婚生子,他的爱并没有他嘴上说的那么坚不可摧!
  不过这样也挺好,算是放了青桑一条生路。
  不然,等青桑真的跟他结了婚,在他和他母亲之间斡旋,那才叫灾难。
  “对了”,唐筝又问:“你什么时候能来榕城玩玩儿?好久不见,年年都想你了。”
  陆念一干笑两声:“那要等到很久之后了。”
  顿了顿,她又说:“容骁身体不好,我得陪着他!”
  唐筝笑:“明白,爱情诚可贵,徒儿和干儿子皆可抛!”
  陆念一哈哈笑了起来,随后夸赞:“聪明的孩子!”
  她除了工作,余下的时间,全部都要用来陪着容骁,陪他做复健,陪他吃饭,陪他好好看一看这座对他来说很陌生的城市。
  她要陪着他,一生一世,永永远远!
  挂断电话,唐筝转过头,看着落地窗外的蓝天白云。
  天气很好,很适合--谈恋爱,或者是约会。
  唐筝思索了一阵,随机拿起手机来,拨通了厉御风的手机号码。
  铃声响了几下,耳边传来男人的声音:“喂,筝筝。”
  “晚上一起出去吃个饭吧”,唐筝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我今天--不加班,准时下班!”
  厉御风:“明白!”
  唐小姐都主动打电话邀约了,他当然也不是那种不解风情的人。
  于是,挂断电话之后,厉御风看了眼挂钟上的时间,随即到浴室里去洗了个澡,之后又去了衣帽间。
  唐小姐早上上班时,穿着的是一条酒红色的修身长裙。所以他给自己搭配了一套永远不会出错的纯黑色手工西装,另外搭配了一条酒红色领带,刚好配她的裙子。
  开车出门后,先去花店买了一束火红色的玫瑰。花店有赠送的小卡片,他握着笔,垂眸思索了半天,也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店员似乎是看他可怜,所以给他提供了一些参考。可是都是一些模板,厉御风不喜欢,最后自己在上面写了一行小字:[永远都我们,是我唯一的信仰!]
  写完,觉得句子还不错,可是字迹不够好看。索性又向店员要了好几张卡片,重复写了好几次,才挑着最满意的一张,放到了花间。
  昨晚这一切,时间已经差不多了。
  厉御风把花小心翼翼的放到副驾驶上,这才开车朝着唐氏集团大楼驶去。
  大厦门前最显眼的位置上,停着一车一人,任谁路过,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限量款的宾利车很炫酷,而站在宾利车旁边的男人,更是丰神俊朗,气宇非凡。
  四点半,唐筝准时拎着包包出门。
  才走出公司的旋转门,就看到了门口那道靓丽的风景线。
  这个男人长得实在是好看,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也能招蜂引蝶似的。
  他朝着唐筝微微笑,随即伸手拉开了副驾驶,一束火红的玫瑰,跃然眼前。
  就知道,这个男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上道儿,一点就透,甚至还能举一反三。
  唐筝加快脚步,高跟鞋在大理石的台阶上踏出了一阵乱响。她快步走到他跟前,丝毫没有顾忌周边人的目光,便和他轻轻相拥了下,之后才抱起那束花来,坐到了副驾驶上。
  粉红色的卡片树在花间,男人遒劲有力的字体,也格外醒目。
  永远的我们,我们的永远--
  唐筝轻声一笑,将那枚小卡片拿了下来,小心翼翼的收藏进了自己的钱包里,她想一辈子珍藏起来。
  两人先去吃了一顿法式大餐,随后去附近的商业街,去逛街边的小店。
  春秋两季是放风筝的季节,不少店铺门口都已经把风筝摆了出来,像一幅幅画一样,陈列在橱窗上。
  厉御风这次买了一对儿,两人一人一个,拿在手里。
  “过几天,挑一个天气好,有风的时候,把风筝给放掉”,厉御风说着,绕了绕风筝线,又拿去和唐筝手上的风筝碰了碰,说:“两支风筝的线缠在一起,就能一起飞,不分离!”
  唐筝笑着看他一眼:“好像是小言里的情节!”
  厉御风倒不否认:“是啊,以前一直以为,只有初高中的小孩子,才喜欢这种事情……”
  后来自己当真恋爱了,才明白:心中有了那个人的时候,会下意识的将她纳入自己的生活。任何美好的事物,都想和她去分享,甚至连家里的餐具摆件儿,都开始喜欢成双入对的。
  “我也很喜欢!”
  唐筝说。
  作为从十几岁开始,就被言情小说各种熏陶的她,比厉御风更加在意和沉迷于这些甜甜蜜蜜的小细节。
  商业街的尽头是一家童装店,门口就挂着一条浅粉色公主裙。层层叠叠的纱,像是绽开的花朵--
  厉御风每次看到漂亮的小裙子,都觉得自己缺一个女儿。
  一个粉雕玉琢,漂漂亮亮的小女儿。
  “真漂亮”,他下意识的伸手摸了一下,随即去问唐筝:“买一条吧。”
  唐筝失笑:“你穿吗?你要是穿的话,可以买一条哦!”
  厉御风咬牙:“我穿就我穿!”
  于是,收银台走一圈,厉御风的手里又多了个纸袋子。
  唐筝乐不可支:“说过的话就不要反悔,你说了你要穿的!”
  厉御风瞥她一眼:“放心,不会反悔的!”
  他搂着她,走到洲际酒店门口时,下意识的放慢了脚步:“最近和妙妙通电话了吗?”
  “前天聊了会儿”,唐筝忍不住看他一眼:“怎么突然问这个?”
  厉御风微微笑了:“想不想要一个--跟妙妙一样可爱的小女儿?”
  唐筝忽而抬头,看到酒店的招牌,忍不住咬牙切齿:“厉御风,你可真会算计!”
  她明明只想跟他约了会,他却要跟她一起造娃!
  另一边,厉御风已经搂住她的肩膀,牢牢裹挟着她进了酒店,直接奔向了贵宾通道,去往他的长包房!
  小女儿会有的,一起都会有的!
  对此,厉御风信心满满!